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,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钢铁、石化、建材、机械、汽车等重点行业协会、研究机构和重点企业等共同编制了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(GB/T 36132-2018)国家标准,已于近日正式发布。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发布绿色工厂相关标准。
(一)规范了绿色工厂术语定义。针对“绿色”概念混淆、范围模糊的现状,标准对绿色工厂的定义进行了规范,即实现了用地集约化、原料无害化、生产洁净化、废物资源化、能源低碳化的工厂。同时对评价活动涉及的“绿色产品”“相关方”等重要概念进行了规范说明。
(二)明确了绿色工厂基本要求。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、质量以及生产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,引入生命周期思想,优先选用绿色原料、工艺、技术和设备,在基础设施、管理体系、能源与资源投入、产品、环境排放、绩效等方面满足要求,并进行持续改进。另外,明确了绿色工厂的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,强化了工厂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创建过程中的领导作用,以及绿色工厂运行层面的管理机制、规划目标和教育培训等。
(三)建立了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。从绿色工厂的基础设施、管理体系、能源与资源投入、产品、环境排放、绩效等方面,分维度明确具体的指标体系、指标要求和指标计算方式。并采用容积率、绿色物料使用率、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、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12项指标,明确了用地集约化、原料无害化、生产洁净化、废物资源化、能源低碳化的具体绩效要求。
(四)提出了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和方式。开展绿色工厂评价,宜根据各行业或地方的不同特点制定评价导则,并制定相应的具体评价方案。绿色工厂评价可由第一方、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,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公开时,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独立于工厂、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。实施评价的组织应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评价,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。
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标准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