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部门一直在学习“海恩法则”,其实每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,并非没有解决办法,就怕我们对于隐患以及事故的漠视、不以为然。没有真正的重视安全,排除隐患。
海恩法则里面提到: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,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。法则强调两点: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;二是再好的技术,再完美的规章,在实际操作层面,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,一切事故发生都看似偶然,其实是各种不安全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。
任何事故案件都是有端倪可查的、有征兆可寻的、有苗头可发现的、有隐患可排除的,其发生都是经过萌芽、发展到发生这样一个过程。如果重视每一个征兆、苗头和隐患及时把安全预防工作做到位,则安全事故就会减少甚至可以避免。一项制度、一条规定、一个流程,都要照章办理。怕麻烦、图省事,工作中就会心存侥幸,或许一次、两次操作没有问题,但是习惯成自然,久而久之,不规范的操作就会带来极大的隐患,一旦外部因素触发,就会造成事故的发生。
工作中只有不断的完善制度、流程,不断的进行培训教育,提高员工安全警惕性,才能使我们的工作环境更加安全,做到人人讲安全、安全为人人,安全管理工作人人做,人人监督,促使真正做到排除隐患。也只有做到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的细节,才能真正做到安全。
沙河安全 胡明波